临朐:污水泄漏池塘死鱼 四个部门究竟谁管?

阅读 ·  发布日期 2019-10-30 07:48 ·  潍坊网页设计

齐鲁网·闪电新闻潍坊10月29日讯 临朐县境内河流水库山泉众多,靠地表水发展冷水渔业养殖,成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冶源镇的赵兴堂就是也是众多养鱼户之一。前不久,他养的十多万斤鱼突然死亡,至今死鱼仍在池塘里,不知如何处置。

在赵兴唐家的鱼池内,七个池子里的鱼全部死亡,已经变成了黄色,还散发出一股恶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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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户赵兴唐说, 9月17号,他看鱼没有水花了,看到进水管都是红的,一看就知道死了,从进水口排进来的水都是红色的。到9月18号晚上8点,经过环保部门实地查看,确认是从冶源镇污水管道通到污水处理厂的过程中,污水泄漏,导致鱼全部死亡。

在张女士提供的9月17号管道破裂的视频中,记者看到,大量深红色的污水从管道中泄漏,并排到了弥河。而赵兴堂的养鱼池当天正在从弥河中抽水。事发当天,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的工作人员也来到现场,并分别从赵兴唐的养鱼池内、污水排入弥河口、排污管道破裂处抽取水样进行了检测,发现水质严重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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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严重污染,赵兴唐的鱼池经过第三方评估,在本次排污管道泄漏事件中共造成40万元的损失。根据环境污染事件的权责划分,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环境污染纠纷。时至今日,为什么仍然没有结果呢?记者联系了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临朐分局,临朐分局负责人表示,环保局只负责启动预案,然后把涉事企业全关了,其次把破裂处修了,水质达标了,环保部门就完成任务了,管道是冶源镇政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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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记者来到冶源镇政府反映情况。临朐县冶源镇党委副书记马晓伟表示:“那个地方有个接口,修路的时候挖破了,换了一块,水大的时候冲开了。管道是我们镇政府的管道,确实是破裂了。破裂绝不是人为我们导致破裂的,这个过程呢,无论是政府发现的晚些还是什么原因,在管理责任上,有管理疏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6条规定:“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那么冶源镇政府能拿出不承担责任的证据来吗?临朐县冶源镇党委副书记表示,希望养殖户赵兴唐家拿出证据来说明,这个水污染和鱼死亡之间的关系,而不是镇政府来举证。

镇政府拒绝就污染责任问题举证,环保部门也不愿牵头。环保部门称,应该根据《渔业水域污染处理程序规定》,接受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的调查处理。于是,记者又找到了临朐县农业农村局。临朐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人表示,按道理都是渔政执法管,但是渔政的部分管理权从水利局划分到农业农村局后,农业农村局由于不是渔政执法部门,没有执法权,权力划转到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在农业农村局负责的渔政事务只是渔业技术推广站,因此应该由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处理。

随后,记者又来到了临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临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与渔业管理科工作人员同样认为,这种环保事件的调查处理不归综合行政执法局管,如果确实有问题,除非农业农村局移交到综合行政执法局这里。当记者问到农业农村局应该管吗?工作人员答复称就应该他们管。农业农村局有渔业监督管理的义务,这个在编办有明确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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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16日到18日,三天时间,记者在临朐县四个政府部门之间奔波,始终没有任何结果。到记者发稿时,养殖户赵兴唐反映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编后:死鱼的现实情况就摆在那里,可四个部门却推来推去让群众无所适从。这其中,有部门责任界限不清的原因,但更主要的是反映了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的工作作风问题。希望当地各部门负起责任,依法解决这一群众问题。

闪电新闻记者 王振华 潍坊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