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中心研究决定,优化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政策主要内容
1.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80万元。
2.在我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100万元。
3.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在我市首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限提高到160万元。
购买高品质住宅的,在上述基础上各提高10万元。
二、高品质住宅认定
根据市住建局确认并推送的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清单确定高品质住宅,享受政策优惠。
三、高品质住宅操作流程
(一)数据接收
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科负责接收市住建局确认并推送的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清单,收到项目清单后,市公积金中心业务科即时将项目清单推送至所属分支(办事)机构。
(二)系统录入
所属分支(办事)机构根据项目清单,实时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将楼盘项目标注为高品质住宅,并拍录市公积金中心反馈项目清单。
(三)贷款受理
购买高品质住宅试点项目的借款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所在项目,贷款额度上限自动调整,无需其他操作。
本通知自2024年4月7日起实施。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2日
政策解读